为了缓解纺织品贸易摩擦,中国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74种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专家认为这一举措实际上表明政府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的愿望。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赵玉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中国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解决争端,利用税率方式进行调整,比较透明,比较公平,实施成本比较小,效果也会比较好。
“单纯的数量扩张容易导致价格急剧下降,实际上企业没有获得太多的利益,还容易引发贸易摩擦,”赵玉敏说,“从这点看,采取主动控制的办法比较明智,也反映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贸易大国的姿态。”
她说,在纺织品的出口税率上,政府采取的是从量税的计征办法,说明政府所要控制的是“量”,而不是“价”,也就是鼓励企业更多出口高附加值产品,提升贸易的档次。
赵玉敏认为,此前,中国纺织品出口税率调整方案已经酝酿了一段时间,企业已经有所心理准备,因此现在应该能够接受这个事实。
但她同时表示,美欧仅仅凭着一个季度的数据,就判断认为中国的纺织品出口过快增长,从而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采取特别限制措施和“特殊保障”调查,是“很没有道理,很过分”的。
她说,双方争端的主要领域集中在服装类纺织品,这类产品的配额是在2005年1月1日才取消的,在配额取消之前,中国这类产品出口很少,基数很小,所以,从1季度的数据来看,才显得增长比较高,这也是正常的。
“但实际上,配额取消后,市场需要一个反应的过程,但是美欧没有给市场反应的时间,就匆匆做出决定,这是很不负责任的。”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高勇说:“大部分提高关税的纺织品项目是与美国近期对中国纺织品进口设限的项目相符的。”根据前几个月纺织品出口增长过快的情况,中方在充分听取国内纺织企业和行会意见的基础上,独立作出了提高出口关税的决定。他说,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曾建议,关税提高的幅度不要过大,范围尽量缩小。
(信息来源:纺织服装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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