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5.9元/股;
* 股权登记日:5.62元/股;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江淮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江淮转债发行以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调整转股价格:
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P1=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o+Ak)/(1+n+k)
派息:P1=Po-D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其中:Po为未调整前的转股价格,n为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2005年5月27日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后,江淮转债的转股价格也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5.90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5.62元。江淮转股(190418)恢复交易日与转股价格生效日为2005年5月27日。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3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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