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董砚龙22日北京报道】深交所发布《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严把入门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总结独立董事备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日前发布了《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该《办法》旨在提高独立董事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挑选有能力、守诚信、勤勉尽责的人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第一,任前公示。在上市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就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多种渠道就可能影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两个方面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深交所结合所反馈的意见,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公示期结束后,市场各方仍可反馈意见,深交所将在持续监管中予以关注。为便于对所反馈的问题作进一步核实和沟通,深交所要求,意见反馈者应该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深交所对意见反馈者身份严格保密。
第二,明确审查关注重点。目前深交所备案审查的主要依据是《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的规定,而《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仅有原则性的规定,为此,深交所对《指导意见》中虽然有规定但过于原则的内容做了有针对性的细化,使之在实践中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深交所除根据《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外,还重点关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七种情形。《办法》要求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就独立董事侯选人是否存在该七种情形进行核实,并做出说明。
第三,披露深交所关注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违反《指导意见》或《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向上市公司发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关注函,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披露深交所关注意见。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交所提请关注的情况进行说明。深交所提出异议的人员,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此外,《办法》还对备案材料的填报要求、董事会秘书应检查报送材料内容的完备性等作了明确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把好独立董事入门关,从制度上挑选有时间、有精力、诚信勤勉的人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增强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和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同时,《办法》的出台,是深交所全面贯彻“国九条”精神,积极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一次尝试,也是深交所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质量、促进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举措。(23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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