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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杜绝走私起搏器流入 新规定6月1日起实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8:10 商务部网站

  一些国外品牌的起搏器经销商,不按我国心脏起搏器进口的管理规定,不履行商检手续,使得走私起搏器流入市场,从源头上埋下了进口起搏器使用的安全隐患。据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江西准备从6月1日起,对全省进口心脏起搏器实施“全数检验+符合性验证”检验监管模式,确保进口心脏起搏器的安全、卫生质量。自今年6月1日起,合格评定后的每台进口心脏起搏器,均随货附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件、《检测报告》原件,使用者在购买使用时,应向经销者索要《入境货物检验
检疫证明》原件和《检测报告》原件,并核对确认货证一致。同时,每台产品上应标注有“CCC”认证标志。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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