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答疑:权证与股权分置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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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1:31 上海证券报 | |||||||||
股民赵先生: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快开发新产品,并提到了权证。请问什么是权证?为什么要在改革试点中引入权证产品? 主持人:权证,是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有权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
我国股市曾引入过具有认股权证性质的配股权证。第一个权证产品是1992年沪市推出的大飞乐股票的配股权证。1995年和1996年沪市又推出江苏悦达、福州东百等股票的权证,深市曾推出厦海发、桂柳工、闽闽东等股票的权证。 权证产品是国际上成熟的金融产品之一,把权证产品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有利于解决改革试点中金融工具不足、改革方案单一等问题,为试点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工具。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证所正在加快研究权证的交易规则,制订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将向市场正式推出。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确定了"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思路。试点公司可以选择引入权证产品,在决定引入权证后可以选择不同的具体方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权证这一即将推出的金融创新工具,将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创造更好的市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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