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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调整纺织品进口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1:19 商务部网站

  南非税务部门日前制定新规定,从5月23日起,只有符合下列6项南非有关商标规定的外国纺织品、服装和鞋类产品方可获准进口和在南非国内市场销售:

  一是注明生产国别、生产企业注册号和/或进口商进口登记号、产品加工程度;二是符合南非标准局关于纺织品服装条形码标识标准(SANS 011)和人造及天然纤维标识标准(SANS 0235);三是以重量或数量方式标明原料成分及所占比例;四是如经过重新
加工和整理的产品,须标明;五是如成品纤维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化学分辨纤维经喷塑(Extrusion)等方法制成,应按大小排序后标明纤维名称及重量或数量比重;六是产品中劳动力比重和原材料比重。

  (信息来源:纺织服装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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