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金融反腐先要找准病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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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1:16 证券时报 | |||||||||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出席金融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时强调,要严肃查处金融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抓紧建立防范金融领域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金融安全稳健运行。近年来,中国金融业的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一些身居高位、声名显赫的腐败高官相继被绳之以法,可谓大快人心,然而,另一个现象也耐人寻味,金融腐败分子的级别从低到高全面覆盖,腐败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金融腐败层出不穷,根在哪里?目前的一些主流观点认为,是产权制度造成了金融腐败,要反腐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对金融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只有股东结构多元化,在董事会中形成一种制衡机制,才能发挥出董事会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效用,从而也才能进一步选择合理的代理人管理企业提供各种制度保障。这实际上是对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的一种形式重于实质简单搬用。难道只有产权人格化(或私有化),才能形成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国有控股和国有独资如何落实出资人的权责?这些根本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改革的进程。 金融领域频频出现腐败现象,原因之一在于中国金融企业的管理和业务流程还处于向市场化转型的动荡期,企业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不健全,经营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外部监管的渠道较为狭窄,市场约束机制尚处于培育阶段,特别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责权利尚未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平衡协调机制。另外,在金融企业信息披露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市场约束的基础和资源缺乏。原因之二是中国金融企业的人才市场化程度不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屁股决定脑袋、非专业人才指挥专业人才等现象。中国金融业高官的任命还主要是组织任命,真正的经理人市场还缺乏必要的制度性土壤,即计划人决定或指挥市场人。在薪酬制度上,还存在两种体制并轨,职位高的组织任命高官相比市场招聘的管理人员的薪酬较低,同时,前者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一种心理价位落差,从而也为其产生腐败动机催熟了其心理拼图。 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在金融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强化了其权力的稀缺性和资源配置的主导性。由于市场可投资渠道和投资品种的缺乏,使得社会资金过于聚集到商业银行领域,商业银行掌握了主流资金后,其在资金配置的市场上的议价能力较强。中国的利率和信贷政策过于刚性,由于管制带来的资源价格的扭曲,恰恰通过金融企业的潜规则加以校正。 虽然巴塞尔新协议提出了三种激励共容机制,但巴塞尔新协议能否有效地制止中国金融业的腐败问题,现在还有待观察。中国的市场经济与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的内部运作形式和传承方式并不完全相同,制度的引进和制度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是一个能动的过程。虽说金融改革中制度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上很重要,但并不充分,中国金融改革中的许多腐败现象恰恰就发生在内部改革与外部引进的中间环节。 金融腐败是在改革中不断出现和加重的,这并不是对改革的否定,它要求改革不断深化,同时对改革思路不断反思。中国的市场经济究竟特在哪里?特得是否有效率和公平?这不仅是对改革路径的考究,也是对中国建立何种反腐败机制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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