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作时间的调整不禁让人想起中国1980年代实行的夏时制。而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用电缺口也使得夏时制旧话重提。夏时制,又称“日光节约时制”,是一种利用日光节能的措施。对于北半球来说,每年的4月至9月,白天的光照时间可达12小时。夏时制即在这些月份,由国家统一把时间拨快1个小时,让人们早睡早起,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节约能源。最早在我国提出了实行夏时制建议的是国家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窦星元。据窦星元1986年发表的科研文章显示,当时,实行夏时制一年可节约7.54亿度电,占全
国照明电量的8%。
据说最早建议使用夏时制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他在任美国驻法国大使期间在1784年的一期《巴黎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法国人的生活习惯浪费了大好的阳光,建议法国人早睡早起,说每年可以节约6400万磅蜡烛。但他当时并没有建议实行夏时制,因为当时根本还没有统一的时区划分。不过夏时制在英语里就是“节约阳光时间”的意思。
直到1907年,一位英国建筑师威廉·维莱特(WilliamWillett)才正式向英国议会提出夏时制的设想,主要是为了节省能源和提供更多的时间用来训练士兵,但议会经过辩论没有采纳。
1916年,德国首先实行夏时制,英国因为怕德国会从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因此紧跟着也采取了夏时制,夏时制节约了约15%的煤气和电力,但为了弥补损失,电力和煤气公司也将价格提高了15%。法国不久也效仿实行。1917年,俄罗斯第一次实行了夏令时,但直到1981年才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制度。1918年,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也实行了夏时制,但战后立即取消了。
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又实行了夏时制,1945年战争结束后取消。1966年,美国重新实行夏时制。欧洲大部分国家从1976年,即第四次中东战争导致首次石油危机3年后(1973年)开始实行夏时制。
根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建议,从1996年起夏令时的有效期推迟到10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
夏时制让俄罗斯每年能够节约20亿千瓦/小时的电量,相当于两三个火力发电厂的发电量。该制度可使法国用于照明的能源消耗减少4%。
198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时制的通知》开始实行夏时制,1991年取消。据有关专家说:“那是因为具体操作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其主要原因是我国面积很大,跨越了多个时区,夏时制操作起来效果不明显,而且还带来了很多问题。而且夏时制对铁路、航空等部门的压力尤其大,每年都得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调整运行时刻表。而且夏时制只对上班族有作用,对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来说意义似乎不大。
有专家建议,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特点,例如地理位置、生活习惯等来调整上下班时间,在适宜的地区实行弹性工作制,不仅利于能源的节约,对交通堵塞也是一种有效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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