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夏天7月12日傍晚,4岁华裔女童陈嘉嘉被发现在家中二楼一个装满了水并浸有衣物待洗的浴缸内遇溺,虽然随后被送往兆康医院抢救,小嘉嘉最终还是返魂乏术。警方一直认为此案件有可疑,不是简单的儿童遇溺案。随着深入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凶嫌,认为是小嘉嘉亲生母亲彭璇有意杀害了自己的女儿。此案的审理持续了两年,到现在仍未最后定案,但加拿大安省高等法院本月15日却罕见地批准了嫌疑人彭璇保释外出。陈氏一家1998年从湖南株州移居多伦多。彭璇移民之前是一名土木工程师,到了多伦多后,由于找不到专业对
口的工作,加上很快有了孩子,不得不一直留在家带小孩,做全职家庭主妇。陈家的邻居在案发后翌日表示,溺毙女童小嘉嘉可能因言语障碍而不与同龄孩子交谈,陈家也曾为小嘉嘉的入学问题而烦恼。凶杀组经过科学鉴证科的深入调查后,终于在2004年2月28日拘捕彭璇,控告她一级谋杀罪。这件案子一直到本月才正式开庭审理。控辩双方经过三天的辩论,并传召了七个证人作供。法官听了控方陈词后,宣布退庭研究。重开庭后,法官没有要求辩护律师作陈词,就决定批准彭璇保释外出等候聆讯,不过保释条款十分严厉。
法官麦龚比(DavidMcConb)强调,他并非轻易释放一个被控一级谋杀的被告保释,所以希望彭璇不要违反保释条款,继续接受精神病院的治疗,并根据医生处方去服药。如果不吃药,警方会再次拘留她。彭璇获释后立刻换去囚衣,在丈夫陈行壮及母亲李宁左右陪同下步出法庭。陈行壮表示,由于太太时常对他说监狱的伙食不好,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带彭璇去吃中式自助餐。他一直深信自己的太太没有犯罪。辩护律师洪秉政表示,法庭容许一级谋杀被告保释外出是十分罕见的。由于彭璇被控杀死自己的女儿,所以家庭的支持对本案十分重要。至于何时才能够召开审判前会议及正式审判,现在还不知道,估计可能是6个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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