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庄云锋)省政府日前就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所有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改企任务。今后,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律不再批事业单位。
省政府要求,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目前尚未开工的污水处理厂,今年必须全部开工建设;现已建成尚未运行的,今年上半年必须全部投入运行;满负荷运转率低的,今年必须建
成配套主干管网并且达到65%的满负荷运转率;污水处理费必须如期调整到位;现有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底前必须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全部完成规范改制。到2007年6月底前,确保列入国家和省规划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配套管网、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所有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规定的满负荷运转率。污水处理厂建成当年满负荷运转率不得低于60%,建成3年内不得低于75%。
凡没有达到0.8元/立方米最低标准的,今年6月底前必须调整到位并付诸实施;今年年底以前,全省平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对不按期调价或不按标准执行的,省里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安排补助资金,停止办理涉水新项目环境评价,停止审批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立项。
全面放开污水处理市场,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运营。新建污水处理厂应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机制,采用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进行项目运作和建设,推行建设经营转让(BOT)等模式,积极推进市场化。对现有的污水处理企业,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并购和重组,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专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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