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芦燕娟)今年以来,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政策频出,在国务院相继出台“旧八条”、“新八条”后,5月11日国务院又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此《意见》目标明确,直指房产短线投资者。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二手房市场反应尤为强烈且迅速。
据了解,目前商品房市场反应较为“迟缓”,虽然一些楼盘也出现了退房现象,但多
是内部认购交纳订金的用户,整体而言,市场上还未出现大的波动。在此次七部委房产新政中也提出对中小户型提供优惠政策,从长远来看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城市中低价位商品房供应量的增加,从而从整体上稳定一路飙升的商品房价格。但这无疑需要一段较长的“落实”时间,也容易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相比之下,二级市场的反应就要强烈得多,颇有些“立竿见影”的感觉。记者在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看到,二手房房源明显增多,据一中介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天二手房业务最好,而且出现了登记房源比租房多的现象。
是什么让一些卖家如此着急呢?就是一个税字。此次七部委《意见》中提出从今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控制力度。
调整后卖房时需要多交多少钱呢?国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和拥有并居住超过1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而新规定指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以一套购买时市场价30万元,售出时价格增幅5%的普通住房为例,今年6月1日前,房子若在购买后一年内出售,差额部分需要交纳营业税15000×5%=750元;而6月1日后,房子在两年内出售,则需要全额交纳营业税315000×5%=15750。
由此不难看出,“禁止期房转让”、“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等措施对于一些房产短线投资者的“杀伤力”。一些资金缺口较大的炒房者自然就急着抛出。而另外一些眼下还扛得住的炒房者则担心的是,今年以来房产宏观调控政策如此密集,七部委的房产新政是否还只是一个信号,济南市是否会像上海、青岛等城市出台一些旨在拉低房价的更为具体的措施吗?
当然,二手房房源增多,这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一些专家建议,购房者近期不妨多关注一下二手房,说不定会有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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