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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参加“跨区域口岸合作会议” 并签署《天津议定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16:53 商务部网站

  4月18—20日,由天津市政府牵头召开了“跨区域口岸合作会”,北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和青海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口岸管理、海关、检验检疫、港务、铁路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我省曹家堡机场开放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省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参会。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特派办有关领导到会指导。

  会上,各地交流了“大通关”的经验和开拓国际运输通道的情况,商议了跨区域的口岸通关、运输合作事宜,共同签定了建立12省(市、区)口岸合作机制的《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天津市委、市政府、新疆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的领导同志出席签字仪式。

  与会期间,我省参会代表在天津口岸办的陪同下,还考察了天津机场口岸,并交流了有关情况。

  通过参加此次会议,学习借鉴了其他省市有关口岸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以推动我省口岸开放工作顺利开展。(信息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青海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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