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 (记者 杨小娴) 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今天通报了2004年全省11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这11起典型案件为:
1.城步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乱”案
该县质监局自2003年至去年4月乱罚款金额20.485万元。其中,制作9个假案卷,将从企业拉来的赞助、不正当收费、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罚款变为罚款,涉及金额16.69万元。
该局局长廖武中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局长职务。
2.永顺县交警大队王村中队不按程序执法案
去年7月26日,福建籍游客黄某途经张罗公路王村三岔路口时,被王村交警中队队长肖征顺等人以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和超载为由,当场罚款400元。在开具处罚单据时,执法人员未写“超载”情况,且未在罚款票据上签名。
永顺县交警大队给予肖征顺通报批评、调离职位处理,并把违规罚款200元退还。
3.浏阳市工商局城郊工商所乱收费、乱罚款案
该市城郊工商所利用年检搭车收费及收费不开票:该所副所长毛定罡于去年1月到3月15日收取已取消的私营企业管理费6800元。另外,还伙同同事余佑成在年检中收取47户业主44550元,当场没有任何手续。事后擅自填写47份当场处罚决定书,其中有28份由其伪造代签的,15份当事人为企业,无企业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浏阳市纪委给予毛定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佑成党内警告处分。清退已取消的6800元私营企业管理费,44550元罚款上缴市财政。
4.株洲市工商局芦淞分局商标广告科李基洛、蔡惠均执法违法案
去年1月8日,该局市场管理科科长王平带领商标广告科李基洛、蔡惠均对芦淞区摩托车市场“星光”火花塞经营部经销的“鑫友”火花塞进行检查,发现该部经销产品有违规现象。经同意,采取就地封存强制措施。第二天,李、蔡在未另行立案并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要求该经营部将其所欠厂方的3000元货款作为罚没款交给他们。2月10日,办案人员又到该店以擅自转移封存货物为由对当事人下达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依照有关规定,李基洛、蔡惠均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且退还罚款。
5.衡东县工商局局长眭正举利用职权向民营企业主索要钱财案
2003年7月,该县工商局局长眭正举想在离任前带司机赵文斌到广州玩一次。同月18日上午,眭要全国人大代表、衡东县某养殖集团董事长刘某某,为其购买两张长沙至广州的飞机票。刘说,衡东买不到飞机票,眭则要求给钱。此后眭多次打电话给刘,刘未接听。因索钱未遂,眭用别人手机打刘的电话,刘接听后,眭在电话中用脏话辱骂刘。
衡阳市纪委给予眭正举党内警告处分。
6.湘潭县农业局副局长谭绍军工作失职案
2002年9月至11月,该县金野种业有限公司先后购入手续不齐的金优207种子51459公斤。经鉴定后发现,该种子含杂率达7.3%(国家规定纯度为95%)。2003年2月,湘潭市种子管理站将该情况通知县农业局。时任该县农业局副局长的谭绍军知此情况,处置措施不力,导致全省19个乡镇6422户农户直接经济损失达119.8万元。
去年4月,该县监察局给予谭绍军行政记过处分,该县政府免去其职务。
7.临澧县环卫处黄开军等人不文明执法致伤他人案
2003年6月30日,该县环卫处黄开军等10余人到话友通讯门店催收门面卫生费发生纠纷。黄未经店主同意就想到柜台内拿出两台手机扣押,遭拒绝,双方发生扭打。店主被砸伤头部。
该县城管办已责令环卫处退回被扣押的手机,对损坏的电话机、传真机进行赔偿;赔偿医疗费3500元;将黄调离了市容执法大队,并扣除上半年奖金。
8.怀化市湖天区地税局个体税收征收站站长钱伟文违规执法、徇私舞弊案
去年2月底,钱伟文发现辖区内餐馆老板杜治前无证经营、漏交6个月正常营业税,钱未对其进行教育,而是与杜达成消费3000元,平时从用餐中进行抵扣的口头协议。至8月底,钱在杜的餐馆共消费2020元。
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9.益阳市赫山、资阳两区农机局违规扣押“滨湖”牌柴油机案去年4月15日,赫山区农机局在对光辉农机有限公司的例行检查中,发现部分“滨湖”牌柴油机未张贴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该公司声明已在申请重新办证。但该局管理技术科还是暂扣了4台柴油机。4月22日,资阳区农机局以该公司生产的柴油机《农业许可证》过期为由,暂扣该公司一经销点4台“滨湖”牌柴油机。
目前,两区农业局已将扣押的8台柴油机送还店主,益阳市监察局决定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赫山区农机局局长蔡合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资阳区农机局局长曾建良行政警告处分。
10.永州市司法局干部蒋元生召集社会人员寻衅滋事案
去年2月20日晚,永州市司法局干部蒋元生和朋友到芝山区“乐富豪不夜城”包厢唱歌,蒋与保安发生口角和拉扯。蒋离开后,电话召集以其侄子为首的20余人,指使并参与殴打3名保安,致3名保安受轻微伤。
案发后,蒋拒不配合组织调查,至今未认识错误,经永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蒋开除党籍处分。
11.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违反办案程序、弄虚作假、执法违法案
去年3月上旬,该市质监局稽查支队书记兼一大队大队长吴绍兴和副大队长石振纲,执法人员许军、李卫平等多次到工地对正在安装的“盼盼”牌防盗门进行现场质量抽样检查。3月22日,2张抽检样品门检验为不合格产品。该市质监局决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防盗门444张;处以罚款865800元。
接到长沙盼盼安全门制造有限公司举报后,省优化办召开协调会后复函,通知工厂自行整改,此次不作处罚。许军便先后于4月9日和13日在家里假借“鹰山石化一名普通退休工人”的名义,伪造举报信;许军、李卫平还以罚到款后补偿1000元的承诺,假借岳阳洞庭棉麻纺织厂职工张某的名义,伪造举报信,谎称“盼盼”防盗门是“地狱之门”,分别寄送省质监局主要领导和岳阳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查处。
经研究,许军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吴绍兴、李卫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石振纲通报批评。该市优化办给予该市质监局稽查支队黄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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