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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意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09:21 文汇报

  东方网5月19日消息:破除“玻璃幕墙”,打破地区和所有制的行业垄断,随着《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本市的非公经济进入健康发展的阶段。昨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以书面形式发布了上述信息。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上海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这是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意见》。焦扬在书面发布时强调,上海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引导产业,调整结构,创新服务"。《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两个基本政策取向、五个鼓励、两个加强"。"两个基本政策取向"是,平等待遇和开放领域。平等待遇,就是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政策、待遇上的平等。开放领域,就是要打破垄断,突破体制、政策障碍,全方位、多领域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开放力度。"五个鼓励"是: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鼓励非公有资本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以及投资农业;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鼓励公众创业,拓展就业新渠道。"两个加强"是:要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形成比较完整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方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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