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福勇5月18日北京报道今天,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推出外币买卖业务。此次外币买卖业务首期推出八种“货币对”即期交易。
此前,国内没有外币/外币的交易平台,国内外币买卖主要是与境外银行进行。
据了解,外币买卖业务是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电子交易与清算平台,为境内金
融机构进行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与清算提供便利的安排。此次推出的外币买卖系统是为外币对外币的即期交易提供交易、清算系统,不涉及人民币对外币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等于建立了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市场外汇交易的直接通道,可为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一种新的投资、避险工具。
外币买卖的交易实行以下限额管理:一是最小报价金额,会员银行的最小报价金额10万美元,非美元货币对按实时汇率折算美元计算。二是流动性限额,各做市商在某一价位上可提供的流动性是有限的,相应地整个市场在某一价位上的流动性也是有限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流动性限额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超出流动性限额的交易请求只能进行询价交易。三是交易系统对所有做市商和会员银行都设置交易额度。会员银行的交易限额等同于清算限额。
这次推出的外币买卖系统与1994年运行至今的外汇交易系统同属银行间外汇市场,但是,这两个系统交易的是不同性质的产品,并且这两个系统各自独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