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至2005年的26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35亿元,年均增长13.9%
实习生黄杨5月18日北京报道虽然1980年至2005年的26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已达到1335亿元,年均增长13.9%,但是,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高鸿宾仍表示,中国的扶贫开发任务十分繁重,还有三方面的困难。
在今天由国务院扶贫办、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英国国际开发署联合举办的东亚“有利于穷人的经济增长”地区政策研讨会上,高鸿宾介绍说,我国扶贫工作仍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贫困人口绝对数量依然很大。我国的贫困发生率虽然降低到3%以下,但由于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依然很大。2004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这些人口大多分布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偏远地区,解决他们的问题,难度越来越大。
二是减少贫困人口的速度明显趋缓。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农村人口年均减少1370万,九十年代下降为620万,进入本世纪年均只有150万。造成这种情况的一条重要原因,是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抵御自然灾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很弱。防止返贫的任务非常艰巨。
三是贫困人口与其他人群收入的差距在扩大。1992年到2004年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2.33:1扩大到了3.2:1,贫困人口的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的收入差距也从1:2.45扩大到了1:4.39。这种收入差距的扩大,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群体的相对弱势地位比较突出,需要在宏观政策上进行调整和完善。
高鸿宾介绍说,我国扶贫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就是在国家必要的支持下,引导和鼓励贫困地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合理开发当地资源,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5年,中央财政专用扶贫资金已经增加到130亿元,1980年至2005年的26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335亿元,年均增长13.9%。另外,在当前财政投入稳步增长的同时,资金的使用还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资金在贫困地区间的公正、公平分配;二是坚持责到原则。坚持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赋予地方政府自主权。鼓励参与制,赋予贫困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权利;三是关注对弱势群体,包括将贫困残疾人口纳入扶贫规划,开展针对少数民族,特别是源头较少民族的扶贫,鼓励贫困人民劳动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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