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出台《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
记者王海坤北京报道 日前,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已正式出台。
《指南》中规定,今、明两年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支持以下区域:一是《全
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东中部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和“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二是国家确定的粮食主产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份)和非粮食主产区内的粮食主产县;三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2006年基本农田整理规模,粮食主产区省份按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0.7%掌握,其余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0.4%掌握。非粮食主产区省份的项目安排应向本省确定的粮食主产县倾斜。三个区域重叠的,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支持力度较大的区域予以支持。
与此同时,《指南》还提出,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除续建项目外,新上项目补充耕地不少于50万亩,整理基本农田不少于50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增耕地不少于15万亩;2006年新上项目补充耕地不少于50万亩,整理基本农田不少于100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增耕地不少于30万亩,整理项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不低于10%。《指南》的指导思想就是严格限制土地开发、鼓励土地整理和复垦。
国土资源部对研究制定《指南》的出发点解释说,《指南》是以在年初已经明确的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的大前提下,对当前工作的指导做出的细化。同时,《指南》也明确规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有助于项目集中布局,土地开发整理产生明显的规模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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