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萱萱/文
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被拘捕了,“大王”变做“阶下囚”的原因说起来也很平常,按香港的说法是“向导游提供非法回佣”,照咱们内地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给导游回扣”。堂堂“大王”,给个回扣就被抓,乍听上去,有点新鲜,也让人觉得有点“小题大做”。
在旅游行业,商家给导游回扣是公开的秘密,有业内人士撇着嘴便说,“要是给回扣就逮起来,那公安局非得人满为患不可。”说人满为患有点夸张,可至少说明与谢瑞麟一样给导游回扣的商家不在少数。既然大家都差不多,兔死狐悲,不免要替“珠宝大王”叫几声冤,“我们也没办法呀。别人都给,我不给,还不得叫人家挤兑黄啦。没办法,实在是没办法呀。”一听有点道理,可仔细一想,就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给导游回扣,商家是多赚钱了,可钱从何来呢?还不都是那些本想游山玩水,却被导游强拉硬拽进商店的老百姓兜里的。这“挤兑”的事,也许是真的,可商家也得想想,这种状况是怎么形成的。就是因为一开始有的商家钻空子,走近道,靠给回扣这样的方法获利,然后其他的商家就跟着学,才形成了这样一个局面。经济学上强调,市场是公平的,小到一个商家,大到一个行业,如果违反了市场的规律,那必然会遭到市场的惩罚。现在惩罚已经来了,如果商家们再不有所改变,而是一味的强调客观原因,主观上仍坚持错误的方法,那么最后的结果,必然是“黄”了,反之,则倒可能还会有一线生机。
再说说这拿回扣的导游,他们给自己辩解的理由听上去就更是理直气壮了,“我们没有固定底薪,不收回扣,拿什么吃饭呀?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一些媒体听了之后,就急忙帮导游们叫起冤来。其实,导游的理由是最不合理的。打个比方,小偷拿了别人的东西,被抓住了,就大叫“哎呀,没有办法呀,我是因为没有饭吃才来偷东西的呀!”难道人们因此就要放了他,任其逍遥?肯定不会。
商家该不该给回扣,导游该不该收回扣,涉及到了一个基本的问题:人们是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就能损害别人的利益?如果你拿这个问题问一个小学生,他都会告诉你不应该。可为什么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到了我们这些成年人这里,到了一种经济行为里,许多人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了呢?就会拿出各种各样的“没办法”来搪塞呢?我想这些商家、导游,甚至包括那些为他们辩解的媒体,只是看到了所谓“业内人士”的利益,而忽视甚至忘记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参加旅游团出门远行,其根本目的是旅游,而不是买东西,如果导游和商家忘记了这一点,一路上用尽办法掏空消费者的口袋,那么必然会违背消费者意愿,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何况,有的还是强迫消费者购物的,或者购买的商品是有缺陷的。竭泽而渔,长此下去,消费者必然再也没有兴趣跟团出游,没有了消费者,导游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商家也失去了一个重要的顾客群。到那个时候,可就真的“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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