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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年内将开个税完税证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 17:58 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17日消息,上海、天津、山东、江西、陕西、厦门等省市地税机关,计划于今年内分期分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一般不直接给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一是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来源于单位的代扣代缴,税务机关不直接面对纳税人,而是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而申报来的数据只是汇总数,没有个人收入和纳税等明细信息,税务机关缺乏给纳税
人开票的依据;此外,作为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机关的地税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面对数量庞大的个人纳税数据信息,难以操作。

  税务总局明确,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确保个人收入纳税等资料保密的前提下,试行由税务机关按年向扣缴义务人实行了明细申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作者: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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