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最近,建行深圳分行宣布对日均存款额500元以下的小额储户收取10元年费,引起了人们的争议。有人批评银行“嫌贫爱富”,也有人认为这是银行的自主选择。
现在银行只要一收费,就抬出国际惯例。的确,向小额储户收费是国际惯例不假,但
是,国内银行不能老把眼睛只盯着人家收费,而看不到或不愿看到外资银行为客户提供了等值甚至超值的服务。花旗银行早在2002年就向国内客户收取了年费,但为什么没人对它说三道四?因为人家针对大客户量身定做各种金融服务产品,提供优越一等的高品质服务。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对低于最低限额的存款收取服务费,客户给得口服心服。
反观国内银行,又为客户提供了什么满意的服务?银行爱拿100元账户与100万元账户的管理成本说事,可反过来想想,100万元的储户享受到的服务又比100元的储户多在了哪儿?他存钱时不得照样排队等候吗?据说,银行80%的利润是由20%的高端客户创造的,而80%的小客户只为银行创造了20%的利润。别的服务暂且不提,按照建行对小额储户收费的思路,这20%的客户是不是完全有理由要求银行提高利率水平?再退一步,80%的小客户为银行创造的利润是少了点,但毕竟也创造了利润,怎能以管理成本为由向他们收取费用?银行不能光想着要收费,而不改善服务。否则,就是对小额储户的一种变相掠夺。
虽然追求利润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企业行为目标函数中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从商业银行的性质来看,它首先是银行,其次才是商业银行。也就是说,银行应该承担必要的社会或政策性职能。这是由银行的职责决定的。何况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一样,国有银行的存在需要它承担非国有的商业银行不能承担、不愿承担或者不适合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决不是一句国有银行商业化就可以推掉的,否则,就背离了国有性质。而在现阶段,为广大小额储户服务就是它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
为什么这么说?远的就不提了,四大银行股改,动用了外汇550亿美元。这可是包括80%小额储户在内的人民一点一滴创造出来的。如果四大银行仅仅是商业银行,国家将巨额外汇储备注入,其合法性就有问题。正因为它是国有银行,才享受到了非国有银行享受不到的待遇。你不能一边在有困难的时候想着他们的帮助,一边却又向他们收取费用吧?面对外资银行的攻势,国内银行的确需要提高竞争力,但提高竞争力的途径有多种,比如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甚至直接裁减冗员,不是非得要拿小额储户开刀不可。
中国不是一个发达国家,银行的小储户所以有80%之多,就是因为人们普遍还不富裕。特别是农民工和低收入人群,辛辛苦苦把自己赚来的一点钱存入银行,本指望有些微薄的利息收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但如果向他们收费,将会剥夺他们的这种机会。何况,储蓄是公民的权利,涉及到权利问题,一定要双方协商同意才行;否则,就是银行单方面剥夺公民的权利。
银行不是不可以向小额储户收取管理费,但前提是银行必须是真正民营的,而且服务要跟上。国有银行若从竞争力考虑,非要收取费用不可,那么,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国家对小额储户进行等值补贴;二是成立专为小储户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在这个问题未解决前,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向储户收取费用,主管部门都应该禁止。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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