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亿国债15日发行
财政部14日进行了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的发行招投标。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2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计划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人民币,实际发行339.2亿元。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利率为4.11%。
财政部称,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其中基本承销额54亿元,竞争性招标246亿元,甲类承销团成员追加39.2亿元。
本期国债自本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19日发行结束。分销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一级账户的各类投资者。从5月25日起,本期国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银监会将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对小企业贷款指导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日前说,银监会将尽快向各银行下发《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并就指导意见的内容对有关银行进行培训;要求各银行做好市场调研、机构设置、产品开发与设计、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系统配置等相关准备工作。银监会还将具体确定2至3家银行作为小企业贷款联系行,派出小组开展现场调研和指导,完善监管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的指导工作。
史纪良就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银监会在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定位是鼓励、支持、促进、指导,商业银行实施小企业贷款应当遵循商业化运作和自愿的原则,面向市场,积极开展业务创新的原则,根据产品和风险的具体状况,实行自主定价的原则、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以及建立内部激励和约束相平衡的原则,以扩大小企业贷款的覆盖面和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稳妥有序地推进此项工作。
保监会专项治理“理赔难”
中国保监会12日宣布,2005年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此次整顿将狠抓财务业务管理、专项治理“理赔难”、大力整治欺诈误导、加大对中介市场的检查力度、完善资金运用的机制建设。
保监会将指导保险行业协会从反映最强烈的机动车险、健康险等理赔服务方面入手,明确承诺理赔服务的时间、程序、标准等,逐步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通过签订自律公约等形式,在全行业普遍推行。
银行外销人员不得收取已填申请文件和现金
11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外部营销人员不得收取已经由消费者填写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不得接触现金及其他银行业务凭证和法律文件。
《指导意见》对外部营销业务及人员的内部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外部营销的业务范围仅限于银行综合信息的介绍,推介银行产品,寻找和开拓客户资源,分发空白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申请文件,而不能收取已填申请文件和现金。
据了解,要落实《指导意见》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市场报》 (2005年05月17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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