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将分期分批开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王擎 17日北京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税务机关将不断创造条件,分期分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一般不直接给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近年来,税务总局不断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开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社会上对税务机关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税务总局明确,从2005年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税务机关统一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个税完税凭证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不仅是衡量税务部门税收管理水平的标志,也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的需要,更是建立和完善全国诚信体系的基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