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17日 见习记者 王宏婷) 湖南省城调队调查结果显示,今年1—4月湖南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辆,交通费支出下降10.6%。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63.29元,较上年同期2243.84元,增长9.8%。
据了解,湖南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医疗保健类、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衣着、居住及家庭设备用品支出、食品类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教育文化娱乐、交通和通信类下降,呈
六升二降的态势。
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大达到29.1%,人均居住支出183.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17.4%,衣着支出增长14.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2.5%,食品支出增长12.1%。
交通、通信和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相对下降。1-4月,城镇居民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260.85元,较上年同期268.06元,下降2.7%。其中,交通费支出94.15元,下降10.6%;人均通信费支出166.7元,增长2.4%。1-4月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辆;家用电脑30.6台;移动电话130.1部。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26.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3元,下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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