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集团累计担保7.9亿
担保诉讼接二连三,西昌电力持股权全部被冻结
继4月30日、5月10日、5月13日和5月14日连续公布诉讼和担保情况,朝华集团(000688)昨日又公告一起违规担保和大股东法人股被冻结事宜,截至日前,朝华集团累计担保7.9亿余元,逾期2.5亿余元;其持有的西昌电力股权共计8058.94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份的27.13%,全部被司法冻结。
据《证券时报》报道,该公司公告透露,朝华集团于2004年3月1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彩虹桥支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西昌电力(600505)630万法
人股股权出资为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4月27日已成为朝华集团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协议》下4800万元的债权提供担保。
现因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司法冻结朝华集团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股权。四川省高院2005年5月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朝华集团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630万股;轮候冻结朝华集团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7428.9420万股(共计冻结股数8058.942万股)。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9日至2006年6月9日。朝华集团董事会认为,西昌锌业发展前景好且财务状况呈逐年上升趋势,其担保的风险是在可控制范围内的。
朝华集团还公告称,2003年4月,朝华集团以其持有的西昌电力3712.84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作质押申请贷款4500万元,因建设银行涪陵分行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重庆市高院申请司法冻结了该部分股权。近日,建行涪陵分行继续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重庆市高院申请轮候冻结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43461000股。重庆市高院2005年5月11日查封冻结公司除上述37128420股社会法人股股权以外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43461000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质押),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11日至200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