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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时评:引进患者代言人打破药品招标利益均沾格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8:36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

  财富时评

  王晖辉

  新华社最近的一篇调查指出,在我国施行的药品采购招标制度,不仅没有将老百姓的医药负担减下来,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参与采购招标的各个环节“利益均沾”的利益链条。

  新华社的调查说,为了使自己的药品能够中标,药商首先需要“打点”外围的中介机构,获取信息,甚至排挤竞争者,这是把公开竞争变成“利益均沾”的第一步;接下来,药商还要“打点”参与药品评审的专家,他们将决定某种药品是否中标,这是第二步;中标之后,还必须“打点”从医院院长到药房工作人员的各式人等,他们将决定某种药品用出去多少。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药品采购招标制度所设想的公开的市场竞争已经变成了私下的利益争斗和勾结。

  在一些权利过于集中的领域,防止腐败的基本手段是权利的分散和行为的市场化,从而在民主与效率之间找到良好的结合点。采购招标的出发点在于将采购的“话事权”分散,并形成不同的环节,实现各环节的利益制衡,达到有效的市场竞争,降低采购成本。

  但是,在我国药品采购招标制度中,分散权利的主体却恰恰是原来权利最大的享有者,也就是医院。在药品采购招标的制度设计中,医院是最关键的角色:无论是评标的专家还是开列药品使用的医生,都是医院的人。

  患者作为最终的利益主体,从利益主体行使监督权这个意义上来说,患者是最有权对医院进行监督的。然而,药品的特殊性在于它的药理和使用只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才会明白,世界各国也一般都只授予这些专业人士开列药品使用的权利。普通患者虽然是这项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却必须借助医生的专业知识才能完成这个消费过程。正因为这种特殊的关系,医院和患者之间形成了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通过患者对药品使用进行监管也就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医药管理部门是最现实的监管者。然而不幸的是,新华社的调查表明,基于税收等利益的考虑,地方医药管理部门也或多或少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了博弈,在提供公共产品这一点上没有成为患者的利益代言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与政府角色的混淆密不可分,政府对税收的热衷,导致了对其社会管理、公平维护者角色的弱化。

  问题的症结正在于,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医院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分散,各环节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制衡,医院的利益缺乏制约,患者作为利益主体的地位在博弈中缺失,沦为最不受重视的利益制约方。

  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必须在药品采购招标的制度中引进患者利益代言人。实施彻底的医疗保险,使保险机构与患者形成利益联盟的机制;或者加快推进医疗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改变以药养医的医院生存模式,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是引进患者利益代言人,打破患者与医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格局,从而使医院的权利分散,并受到制衡。(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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