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各项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国家收紧土地“闸门”的情况下,一些沿海地区把寻找土地的目光瞄向了大海,“填海造地”之风日甚。
75年间胶州湾缩小35
%在今年青岛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一份关于保护胶州湾的议案在青岛引起强烈反响。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调查,在短短75年的时间里,胶州湾的面积缩小了35%,1928年,胶州湾的海域面积为535平方公里,而目前,胶州湾的总海域面积仅为367平方公里。
据专家分析,围填海是胶州湾缩小的主要原因。我国著名海洋工程动力专家、中国海洋大学教授侯国本认为,人为的、无度的围填海工程是胶州湾缩小的决定性因素。据不完全统计,仅2002年以来,青岛市各级政府在胶州湾内就审批了近20个用海项目,填海面积达16平方公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附近较大的填海工程就有两处,围海面积分别达到了4000亩和1500亩。这使得原先的一些海中孤岛因填海造地成为了陆连岛。
在我国南部北部湾,目前国内大企业争先恐后在北部湾抢滩,兴建重化能源项目。这些大项目普遍采取“前港后厂(库)”的模式,填海造地解决用地问题。据湛江市环保局局长李丕学介绍,因为填海造地没有征地拆迁、补偿等“麻烦”,一些沿海城市招商引资时越来越多地把用地盯在填海上,但目前填海实际是填港,为了某个项目把港湾填掉,大大降低了港口资源的利用价值。而国外许多城市,更普遍的是挖港,很少有填港的。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处长辛荣民介绍,由于国家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制度,陆地发展空间受限,一些地方把眼光盯向海洋,填海造出的地都是紧邻大海的好地段,比较值钱,近些年,在我国沿海地区形成了一股填海热潮。几乎在各个沿海地区都有规模不一、大大小小的填海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不断地蚕食着我们的“蓝色国土”。
警惕大自然的报复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孙书贤指出,围海造地是人类海洋开发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程,是人类向海洋拓展生存空间和生产空间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早在汉代就开始围海,但围海造地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主要影响包括海水自净能力减弱,加大了赤潮发生的频率和强度,破坏了海岸生物多样性,影响了海岸与海底的自然平衡状态,破坏了一些珍贵的海岸景观和历史遗迹,如红树林、珊瑚礁海岸等。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的专家对胶州湾生态系统与环境系统的研究表明,20世纪40年代前,由河口等处注入的泥沙及工业“三废”等物质,通过潮涨潮落,水体交换,几乎全部被携带到湾外,胶州湾的水体自净能力较强,海域环境状况良好。而胶州湾海域面积的缩小,直接导致海湾纳潮量减少,现已由1935年的11.822亿立方米减少到现在的7亿多立方米,减少了近40%;对气候与环境调节的能力降低,使海域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
中科院院士文圣常指出,胶州湾海域是许多鱼类重要的洄游栖息地,大规模的围填海工程造成了那里地形和水流的变化,已经影响到了鱼群的栖息环境和鱼类的洄游规律。加上污染的影响,胶州湾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物种类锐减。20世纪60年代河口附近生物种类多达54种,70年代减到33种,80年代只剩下17种。原有的14种优势种仅剩下1种,东岸的贝类养殖已不复存在。
湛江市环保局局长李丕学指出,填海会削弱水体对城市的净化和调节温度作用。港湾对城市粉尘的净化效果比树木大得多,降低城市热岛效应的作用尤为明显,有关测算表明,城市绿化面积达30%,可以调节温度1-2摄氏度,而同样面积的水体可以调节的温度达3-4摄氏度。”曾从事过18年海洋地质勘查的李丕学说,纷纷兴起的填海工程,反映出“概念”上的错误,只把大海当做索取的对象。“如果不严格评估和控制,填海得不偿失,可能填掉的是城市自身的发展环境。”
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的调查,围海造地也使得珠江口面临严峻的地质问题:近年来,广州、东莞、深圳、珠海、中山等地大规模填海造田,其结果是河口日益变窄,水位抬高,一方面改变了原有的自然地理环境、生态环境及水文地质环境;另一方面,由于填海规划工作的不完善,沿岸留下许多水坑洼地,日积月累,蚊虫孽生,大大影响了周围的生态环境。而下游的围垦造地、抛石促淤等活动又使上游水泄不畅。一旦遇上降雨较多,就会造成洪水泛滥。
依法治海 科学用海
去年底,备受关注的中国“填海第一案”在北京宣判。法院判决山东荣成海达造船公司必须执行国家海洋局的处罚,把他们未获合法批准填海生成的57亩土地还原成海洋。海达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情况下,自行填海,准备在新地上建设码头和滑道,最终尝到了苦果,这也给那些盲目填海者敲响了警钟。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监总队副队长王仁堂介绍,违法填海有几种情况,一是无证填海,不办海域使用权证就自行填海;再是办了使用证,但办的是10亩,却填20亩,超面积填海;还有一种是边审批边填海,因为从报批到论证有一个过程,有些单位为赶工期就采取这个办法。
目前国家和山东省正在严控填海造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处长辛荣民介绍,一次填海在50公顷以上的,要经国务院批准,50公顷以下的,要经省政府批准,市县一级政府无权批准。填海前必须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孙书贤认为,填海造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布局的原则。我国海岸线长、港湾多,各个岸段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开发利用状况及潜力各不相同,必须因地制宜地考虑各个岸段的条件和特点合理布局。二、坚持深度、高附加值开发为主,高效利用的原则。除淤长型淤泥质滩涂外,围海种植应严格限制。应重点保证港口、旅游和工矿企业建设及必须临海的工程和防护工程等用海的需求。三、坚持集约经营、节约使用和综合利用的原则。以“炒海皮”为目的的围海造地原则上不能审批;围海造地规模应限制在尽量小的区域内。四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的原则。保护好海洋生物、保护好海岸防护工程等。
对于围填海工程产生的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很值得借鉴。山东省海洋经济研究所教授蒋铁民介绍,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海上机场——日本关西国际机场,建在大阪湾外5000米的海中,靠半潜式钢制浮球支撑。美国纽约的拉瓜地亚机场也是一个海上栈道机场。这两个机场的共同特点是:只在海里打桩,不用填海,不改变水流体系,对环境影响不大。
作者:董振国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