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城市获批建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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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5:2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 董伟)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务院日前已批准了第一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共计批准11个城市的建设用地1495.40公顷。其中,批准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8个城市普通商品住宅用地499.95公顷,占总面积的33.43%。 据悉,国土资源部还将继续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优
此外,国土部门对不按出让合同进行开发的,要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达不到转让条件的房地产用地不得转让,切实防止“炒买炒卖”土地的行为;1年不动工开发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不动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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