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外汇管理局 > 正文
 

外管局进行外汇违规信息披露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4:03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徐思佳 北京报道】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座谈会,并决定自5月起在辽宁、河北、深圳三省(市)进行试点。

  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即公开披露,向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供信用管理公司及相关企业、个人查询。对于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涉汇主体的违规案件,在有关媒体公开披露;对于其他违规案件,向监管部门及政府相
关部门提供,也可供信用管理公司及相关企业、个人查询。披露过程中将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同时尊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外管局表示,进行外汇违规(负面)信息披露,有利于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满足经济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需求,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打击违规失信行为,同时也有利于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增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还表示将根据试点情况,视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地区。通过开展外汇信用信息披露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努力形成健康、规范、有序的外汇市场经济秩序。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外管局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