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癌症主要有四大危害因素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孔灵芝处长近日指出,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癌症死亡一直呈持续增长趋势,而控制及消除危险因素是癌症预防与控制最根本的措施。卫生部印发的《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年-2010年)中表明,我国癌症的主要危险因素依次为吸烟、乙肝病毒感染、膳食不合理及职业危害等。
纲要还相应地列出了4项癌症预防措施:
首先就是控烟。纲要指出,肺癌超过癌症总死因的20%,而且发病率及死亡率增长最为迅速,是我国的第一大癌症,也是癌症防治的重中之重,而控烟可减少大约80%以上的肺癌和30%的总癌死亡。同时控烟还可减少慢性肺病、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和肺结核等。
其次是控制乙肝病毒感染。我国乙肝病毒的感染率达60%,携带率大于10%,是造成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癌的主要原因。最有效的预防乙肝病毒感染的措施就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病毒疫苗,切断母婴传播。
第三是营养干预。近20年来,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及生活方式有明显的“西方化”趋势,城市和富裕农村中超重和肥胖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也是结直肠癌与乳腺癌上升的重要原因;而在贫困地区,一些营养素的缺乏仍然与某些癌症的高发密切相关,如硒的缺乏与食管癌。此外,饮食因素也是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因此营养干预具有综合防病效益。
第四就是消除职业危害。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职业危害及由此所致癌症呈严重态势。卫生部已将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等明确为职业性恶性肿瘤。纲要指出,当前应禁止和控制致癌性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尽力将致癌物质代之以非致癌物质或危害较少的物质;加强卫生监督和监测,使生产环境的暴露浓度控制在法定卫生标准以下。
(周婷玉)
35—70岁妇女为乳腺癌主要筛查对象
新华社电 卫生部最近委托中国抗癌协会编写的《中国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指南》中指出,35岁到70岁的妇女约占妇女总人口的35.5%,而其乳腺癌的发病却占总发病率的85.8%,因此这一年龄段的妇女是我国乳腺癌的筛查对象。
指南中说,根据北京市癌症发病登记资料,30岁到39岁年龄组妇女的乳腺癌发病率占总发病率的13.24%,而北京50岁以上的绝经期妇女,其乳腺癌发病率则随年龄增长而下降,70岁以上妇女仅占8.67%。同时,由于老年妇女乳腺癌的发展较缓,预后也较好,即使由临床发病而被诊断,治疗效果也相对较佳。另外,乳腺癌的临床潜伏期也随年龄增加而增长,70岁到79岁的妇女一般估计为4年左右,有的终其一生也不发病。根据我国发病特点,指南指出,高龄组可以不作为乳腺癌的筛查对象,但年轻妇女的乳腺癌往往发展较快、预后也较差,因此应作为乳腺癌筛查的重点对象。
中国抗癌协会理事长徐光炜教授表示,乳腺癌筛查发现的早期乳腺癌患者,不但治疗费用低、效果好,生活质量也大为提高。一方面部分早期病例可以免于放、化疗带来的痛苦;另一方面,多数早期病例可以缩小手术范围,使乳房得以保留。因此他建议,应对乳腺癌积极开展筛查。
为实现妇女乳腺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目标,由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和中国抗癌协会主办的“百万妇女乳腺普查工程”已经启动,工程将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选择100家左右有资质的医院为普查定点单位,用6年左右的时间按国际通行标准为100万名妇女提供4次低成本高质量的乳腺检查服务。目前,全国“百万妇女乳腺普查工程”定点单位已有17家。
(周婷玉 李星)
《市场报》 (2005年05月13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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