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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低收入者买房受惠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05:51 深圳特区报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出台,深圳有关专家认为——

  深圳中低收入者买房受惠

  【本报讯】(记者冯杰实习生赵正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一意见的发布对深圳房
地产市场未来发展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深圳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锋博士。

  王锋说,《意见》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有四条:满足条件的普通住房享受优惠;“炒地”行为将被依法制止;“期房”将禁止转让;个人购房转手交易收费将增加。这些措施都是对2005年4月底国务院八十八次会议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稳定房价的八项措施的具体落实,将从根本上对全国一些地区房地产投资盲目扩大、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房价快速增长的现象起到抑制作用。而对深圳来说,房地产市场比较平稳,从总体上讲,《意见》对深圳保证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多措施保中低收入者住房

  王锋指出,《意见》不仅强调国家将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给予多项政策优惠,同时也明确指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须满足三个条件,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王锋认为,《意见》中关于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继续停止别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用地供应的规定对于进一步优化深圳房地产供应结构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去年深圳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60%都是容积率较低的别墅或城区住宅。这一措施将市场供应由主要面向高端市场扭转到主要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上来,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协调发展,有效保证中低收入者住房。

  杜绝“炒房”无漏洞

  王锋说,2005年4月以来深圳采取多项措施整顿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禁止哄抬房价,从禁止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认筹活动,到预售备案不得解除规定的出台,封堵了取得房产证之前“炒房”的所有途径。这样一来,对于深圳房地产市场,最有可能进行“炒房”的环节就出现在个人购房不足两年就转手交易上,因为个人购房两年之内房子依旧是全新的,这样的房子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容易给投机性炒房制造机会。《意见》规定对个人购房不足两年就进入二手市场的交易行为征收全额营业税,这一举措对于遏制“炒房”行为是积极、有效的,如果这一举措得到有效执行,势必增大“炒房”成本,有利于消除市场虚假需求,打击非法炒作。

  作者:记者冯杰实习生赵正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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