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王方琪)昨天,在首届中国保险代理机构年会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部王建透露,根据市场的要求,保险代理手续费有望放开。放开之后,保险公司支付给代理机构或代理人超过8%的手续费将不再违规。
现行保险代理手续费规定的主要政策依据是财政部1999年1月13日公布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该制度第47条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确定某一险种、某一条
款或不同形式代理人的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
王建认为,一直以来,很多人认为,只要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续费超过8%就是违规,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如果保险公司支付了超过8%代理费后仍有赢利,就不算违规。而就是这8%的规定,也应该放开,因为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应该由市场来确定价格,保险代理费也不例外。保监会正在为此积极和财政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有保险界人士介绍说,现在对于8%的规定也有两种解释,一是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并不限制单笔业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比例,只是限制支付手续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所有代理业务总保险费的8%;二是单笔业务和所有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比例均不得超过8%。
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是第一种理解。但是,有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采用第二种理解,在下发的关于查处保险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保险公司支付单笔代理业务手续费突破实收保费8%,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属商业贿赂行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进行处罚。保监会部分派出机构也以第二种理解为依据处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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