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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新规6月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5:0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央行颁布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据新华社电中国人民银行11日颁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金融债券发行行为作出规范。这个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所谓“金融债券”,是指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
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办法从申请与核准、发行、登记、托管与兑付、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金融债券发行行为作出规范。据悉,办法参照国际标准和中国银监会的风险监管指标要求,重点对商业银行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债条件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10%。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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