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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环评机构遭环保总局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09:15 经济参考报

  具有资质却“怕担责任”不愿为圆明园工程做环评北师大有关负责人“喊冤”:并非逃避而是经过慎重研究

  本报讯5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不敢承担社会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环评机构进行了点名批评,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拟对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进行全面整顿。

  据介绍,圆明园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圆明园管理处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有关环评机构,希望他们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主动递交了委托书,但是该环评机构在反复了近一个月后,才提出不愿牵头做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延误了圆明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

  潘岳指出,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这家环评机构具有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甲级环评资质,从技术、业务上完全有能力承担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但该单位没有以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而是瞻前顾后,惧怕承担责任,导致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延误,环保总局对此予以严肃批评。

  潘岳表示,虽然环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但不能只为一点经济得失和个体利益,就不讲职业道德与专业信誉,更不能忽视社会责任。环保总局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放松质量管理,甚至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环评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修订相关规定,对那些有资质、有能力,拒绝建设单位合理委托、害怕承担责任、不敢以科学态度进行环评的行为和机构进行整顿。

  当日,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北京师范大学。对于国家环保总局点名批评一事,负责分管这方面工作的北京师范大学史培军副校长表示冤枉。

  史培军向记者介绍,北京师范大学提出不愿牵头做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并非逃避责任,而是经过仔细慎重研究而后决定放弃牵头的,这也是出于对工程本身负责的态度做出的决定。

  谈到原因时,史培军说,圆明园整治工程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反响,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因此北京师范大学在接到有关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时,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商讨,研究后大家普遍认为,该项工程比较复杂,涉及到生态学、园林学、土木工程、水利等多个方面。而北京师范大学是以理学为主的环评单位,在环境科学方面有建树,但在土木工程、园林等方面还存在欠缺,因此北京师范大学综合考虑衡量后,决定放弃牵头而改为协同配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可能由于教师比较忙所以在时间上造成了一些耽误,但北京师范大学决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放弃的。他同时介绍,目前北京师范大学还在配合清华大学做相关的工作。

  史培军还表示,北京师范大学将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向国家环保总局说明相关情况,同时表达北京师范大学对此事的基本看法和态度。

  作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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