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8职工讨回股东身份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提起上诉的重庆涪陵商贸公司的9名原职工中8人恢复股东身份,1人因未出资未取得。至此,这场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集体股股权确权官司在历经4载之久后终于尘埃落定。
重庆涪陵商贸公司是一家集体企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渐成为拥有注册资金1000多万元的商业企业。1998年1月,该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46名职工作为自然人股东出资64万元,职工持股会出资1000万余元组成。根据公司章程,职工持股会持有的集体股股权为公司集体所有。2001年4月,公司再次规范完善体制,部分职工以领取个人股股金等方式,领取数万元后离开企业。部分被买断工龄者感觉利益受到侵害,遂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此时他们却面临身份尴尬———既非公司职工,也非股东。诉讼也因此而起。9名原职工认为按《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改制为由让股东抽回出资为非法,并且他们对集体股股权享有共有权,遂要求法院确认公司收回职工货币出资行为无效,并确认其拥有集体股股权;公司方面则认为,2001年单位改制合法,退个人股的行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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