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方报道:私营企业主首次入选全国劳动模范,是今年全国劳动模范评选中议论最多的热点之一。
有人士认为,私营企业主是企业的所有者,不能划分到劳动者中去,因此不能将他们评为劳动模范。
就此,记者采访的广东参与劳模评选的相关人士认为,私营企业主不属于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范畴,但是十六大已经将他们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范畴,而且现在劳动模范的覆盖范围并没有那么严格的界限,所以不能这样死扣“劳动者”的概念。
对于“优秀的私营企业主纳税多,对国家贡献大,所以该当劳模”与“收税与交税只是国家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谁贡献谁的问题”的观念交锋,这位人士则表示,不应该过多地计较交税是不是对国家作贡献的问题,而是应该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上来看,私营企业确实成为国民经济的有效补充,在很大程度上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在广东来看,这个形势更加明显,从这一点上讲,是不能否认私营企业主为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
另有评论认为,劳模评选范围的扩大,是劳模影响力扩大的一个标志,劳模被推崇、受到青睐,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显著信号,但企业的领导可以参评“优秀企业家”,而对于普通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来说,“劳模”不仅是最符合他们身份的荣誉,而且也是几乎唯一的荣誉,所以,应把“劳模”这一荣誉最大限度地赋予普通劳动者为好。
但据了解,在今年评选出的近3000名全国劳模中,非公经济人士共占207个,其中包括一些乡镇企业中股份制公司的老板以及33位私营企业主,比例并不算高,更没有超出规定的比例范围。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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