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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重点景区全部刷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4:22 扬子晚报

  北京讯 到2008年,国内银行卡受理环境将大大改善,将有六成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可以受理银行卡,大中城市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政策
措施,并对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意见》中从健全银行卡法律法规、引入收费定价上的竞争机制及刷卡机具的布放和网络覆盖率等十大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至2008年,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60%左右,大中城市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全国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以上。而即将起草完成的《银行卡条例》也将为银行卡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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