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本市自2005年今日起适当提高柴油价格。据悉,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柴油标准品)0号柴油零售价格每吨由4077元调整为4239元,每吨上调162元,相当于每升由3.52元调整为3.66元,每升上调0.14元。其它品质柴油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但汽油价格保持稳定,此次不作调整。市物价部门要求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安排好成品油资源,确保市场用油的正常供应;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各零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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