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予
日前,浙江省工商局公开披露:太平洋商业中心的开发商———浙江浙联房地产集团在销售该中心时虚假宣传,售出并不存在的地下商铺多达500多平方米,涉案资金达上千万元。
虚假宣传
房产商欲“空手套白狼”
地下精品商铺具有华丽和豪华气派及浓重繁华的商业氛围,同时超大的大堂中庭从地下一直通顶层,顶楼的采光玻璃透入的阳光洒下一层,四周还有自动扶梯和观光电梯等物业设备……这是2002年5月和10月在世贸中心举办的房交会上,浙联房产在售楼广告中描绘的美好场景。
可两年之后的现实却让业主们失望:建设中的太平洋商业中心只把中庭建到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完全被封死,更没有自动扶梯和观光电梯等物业设施,原本定位的是精品商铺,现在只能作为地下车库。
业主们更难以理解的是,由于招商失败,浙联房产停止了销售工作,并要求已购房客退房。
联名投诉
29户业主引出“惊天骗局”
目前,已有150户业主退了款,还有近50户业主因补偿、办证等问题未达成协议。这其中,有29户业主向省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据张先生介绍,他于2002年与浙联房产达成购买意向,并预付了1万元的定金。2003年3月正式签订预售合同(当时地下商城还在打桩)时,浙联房产通过图纸和立体模型再次展示了商业中心的投资前景,业主们被地下一层面积在20-30平方米,价格在7800-25000元,有40年独立产权的商铺吸引,少则买下一两个,多的甚至买了十几个。
张先生说,他将40万元用作投资金,“可现在居然要求我们退房,难以接受!”
工商查处
拆穿开发商的“西洋镜”
对于29户业主的联名投诉,省工商局责成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进行调查。
在接受办案人员调查过程中,浙联房产的负责人承认楼书是按有中空的方案进行制作的,但因工作失误,有中空的方案未报规划局确认,而随后招商过程中又变更了方案,暂时取消了地下一层中庭。现公司已对业主作出书面答复,承诺在实际交付给业主商铺之前,将其中一个区的商铺的中庭开出。
办案人员据此认定:浙联房产在销售杭州太平洋商业中心地下层商铺时对地下层中庭设置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报》 (2005年05月10日 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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