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同志: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挪用个人客户国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侵权处理,但迟迟未见债权人登记,我是应该继续等待还是去打官司?
深圳 江先生江先生: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对于行政接管中的XX证券公司而言,债权登记并非必经程序。建议您先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询问XX证券公司债权登记的情况。
如果债权登记工作确实尚未开始,您可考虑提起诉讼。该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137条的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的两年。从您反映的简要情况看来,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应该是该证券公司被公告行政接管之日。在您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效力,也就是说,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
华东政法学院 罗婧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