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事项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05: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河北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32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
一、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邢矿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邢矿集团现注册资本103,3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存良。 截至2005年3月31日,邢矿集团持有本公司32,500万股非流通股,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1%,上述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的情形。 截至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尚有579,083,900元可转债在市场流通,若上述可转债全部转为股份,本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8,975万股,邢矿集团所持股份比例将变为66.36%。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认为,公司已具备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条件。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国有股权在市场化的动态估值中实现保值增值。 同时,公司认为,对包括公司现有股东、可转债持有人在内的投资者而言,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价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流通股股东、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造成影响。 2、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邢矿集团持有的国有法人股的处置存在不能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风险。 3、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最终需经参加该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该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不能获得表决通过的风险。 三、拟聘请的保荐机构 鉴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注册登记的保荐机构,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 四、复牌时间和沟通方式 公司拟于2005年5月12日召开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作出决议,公司股票、可转债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 公司股票、可转债停牌期间,公司将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公司董事会将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19-2068312、2068242 传真:0319-2068666、2068888 电子邮件地址:qiuling66@vip.163.com 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形式发布,请投资者以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