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变
本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公布了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旨在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指出,各类电价中,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未作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是否调整由省级政府提出意见,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全面推行分时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北京、江苏、上海、广东等省(市)的分时电价办法。
(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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