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立栋29日北京报道】
银监会称处置过程中存在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在今天召开的银监会第33次主席会议在讨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时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不良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置过程中也存在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会议强调,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开、透明、统一的不良金融资产
交易市场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要尽早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肩负多种职责,不良资产接收、管理和处置等经营活动牵扯面广。既需要市场和社会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约束和监督,也需要市场和社会对涉及不良金融资产形成、处置所涉及的有关各方,包括剥离银行、担保人和债务人、不良资产的购买者和投资者、中介机构、地方政府、法院等有关各方的约束和监督。
会议强调,
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开、透明、统一的不良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尽早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公司法规制度建设、确保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发展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市场和社会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不良资产形成、处置所涉及的有关各方约束和监督的迫切需要。
会议提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既要遵循信息披露制度的一般规律和原则要求,又要充分考虑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及加强对其监管的现实需要,银监会将在对上述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报国务院审定后发布。(30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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