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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基金确定国家掏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10:48 海峡都市报

  N上证

  本报讯权威人士日前向记者证实,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已经明确。除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中所明确的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外,基础货币以及财政资金,将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已经提交一审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新增加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这位人士称,设立该基金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助于维护投资者信心。其主要用途将被锁定在弥补撤销、关闭和破产的证券公司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缺口。

  有消息称,目前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规模已达数百亿。但这位人士表示,基金的规模有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设立基金的形式建立一个“蓄水池”,让池中的水保持一定的规模,这样才能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这位权威人士还强调,由于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将动用国家的资金,因此“花钱买机制而不仅仅是买单”,是设立该基金最重要的目的。推进制度建设,让制度去防范人为的和市场的风险,这是国家掏钱后最终要达到的结果。

  他说,现在设立的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而非“保障”基金,就是说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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