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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的本质及演进途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一家之言盛涛

  公民社会就是民主的社会

  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并通过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建设,使公民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同时确保公共权力只用来为公共事业服务,而不被滥用。公民社会
的兴起,为实现民主政治的上述目标,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

  一,公民社会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

  公民社会通过公民自愿参加各种民间组织,形成自治、自主的活动空间。首先,这些组织都是通过自由选举产生各自的领导机构。在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中,自由选举的意义变得日益重要。其次,民间组织的重大决策,一般都须广泛征求其成员的意见,得到其成员的认可。民间组织的章程一般对此都有明确规定。第三,民间组织通常都有严格的内部监督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都有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公民社会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不仅表现在内部,而且还表现在对组织以外的各种关系上。例如,公民社会利用组织的力量,使公民的权利尽可能避免公共权力的干预。同时,公民也利用所属的组织、团体来对抗其他组织、团体或各种强势力量,从而改变孤立的个人所处的弱势地位。例如,组织起来的农民工与没有组织起来的农民工,在向企业老板讨要所欠工资时,就处于完全不同的地位。

  二,公民社会是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国家作为阶级压迫的工具,本身就是社会异化的产物。所以,马克思主义把自己的政治奋斗目标最终确定为消灭国家,建立没有国家的自由联合体。作为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这是正确的。但是,对这一论断,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简单的理解。事实上,消灭国家是需要一定条件的,特别是在生产力发展没有达到相当发达的程度前,国家必将一直存在下去。因此,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社会发展的状况不是立即消灭国家,更不是国家取代公民社会,而是两者的结合和共存。

  一方面,国家作为不可缺少的社会管理工具行使公共权力;另一方面,公民社会作为相对独立的力量,提出对国家的要求,并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制约。例如,一些民间组织在发现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决策明显不合理或违反有关法律后,便会有组织地抵制这些决策。在许多情况下,公共权力迫于民间组织的压力往往能改变原来的决策。民间组织越是强大的地方,公共权力受到的压力就越大。公民社会之所以能成为监督、制约国家公共权力的重要力量,就因为它是一个具有自主能力的系统,其生成、发展和运转主要以民间方式进行,而无须国家从外部推动它运转。由此,公民社会就成了监督、制约国家公共权力的独立的重要力量。

  三,公民社会在公民与公共权力之间建立了信息表达和沟通的渠道

  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公共事务的决策要以公意为基础,而公民社会就是公共权力在社会公意基础上作决策的必要中介。决策形成过程就是不同意志在社会中自由表达、比较、争鸣、讨论和鉴别的过程。公民社会也是政治公开化的重要动力。在许多情况下,个别公民对政治知情权的要求只有通过民间组织的诉求才能转化为公共权力机构的决策。例如,村民对村和乡镇干部的意见和要求,只有通过村民小组才会受到高度重视。总之,公民的各种要求、主张在公民社会里积聚、成长并通过公民社会中特有的各种组织向国家公共权力机构表达,而国家也通过公民社会对公民的行为进行引导。公民社会孕育了公民与国家沟通的基本形式即法律,而法律又进一步确认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和秩序。

  公民社会发展的主要途径

  一,公民社会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我们必须从建设民主政治的角度,积极培育、引导公民社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首先要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市场经济发展。民主力量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形成。抽象意义的民众只有在具体的公民社会中,才会真正成为对民主政治提出要求的力量。其次,健全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体系,使公民成为法律意义的平等独立主体。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另一方面,要尽快制定民法典、物权法等。同时,必须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措施,使法律上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第三,扩大公民社会独立、自主的活动空间。培育公民社会,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清醒认识到,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公共权力不应直接介入。在过去的体制中,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实际上无益于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对公民社会的引导

  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因此市场经济的负面特征也必然会在公民社会的发展中体现出来。例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冲突必将加剧,为解决利益冲突,必然出现政治参与诉求的扩张,而政治参与诉求的扩张,肯定会使政治领域的供求关系出现不协调,而这种不协调,若处理不当就会发生危机。所以,在推进公民社会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公民社会的引导。要实现对公民社会的科学引导,必须探索新时期引导的方式和途径。公民社会中的各种民间组织,不是党和政府的下级部门,所以不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简单地发号施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行政命令的负面影响越来越明显了。新时期对公民社会的引导,必须符合民主和法治的要求。总之,要通过科学的引导,既保证公民社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又使公民社会充满生机活力。

  三,努力培养公民意识

  构建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还要大力培养公民意识,改变传统的政治文化,实现人自身的现代化。实现人的现代化,首先要将臣民意识变为公民意识。臣民意识是封建社会的产物。臣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它强调的是对专制君主的无条件服从。公民不仅有义务,更重要的他具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自主地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所以,权利意识的觉醒,是从臣民意识转变为公民意识的重要标志。公民只有把自己看作现代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主体,才能形成独立的人格。

  与权利意识密不可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公民的责任意识。现代社会的每一个公民对社会的健康发展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当公民普遍具有责任意识,才会有负责任的政府与负责任的政治。

  (作者单位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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