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9号文件批准,于2005年3月7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5年4月20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总额为900,348,752.84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为171,022.93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5年04月22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928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900,348,752.84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71,022.93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900,519,775.77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投资人基金账户,归投资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4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自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后到原认购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638)或网站(www.aig-huatai.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晚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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