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车国3标准2007年实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5:2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刘世昕)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通报说,我国将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3号标准,该部门近期将颁布达到“国3”标准的车型。“国3”标准对应老百姓通常说的“欧3”。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罗毅解释说,过去老百姓俗称的“欧1”、“欧2”标准实际上应该是“国1”、“国2”标准,“国1”、“国2”在一些指标上相当于“欧1”、“欧2”标准,因此被误称。
参与标准制定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建伟介绍说,与“国2”标准相比,“国3”标准加严了汽车的排放限值,汽车在常温下的尾气排放限值大约加严了30%。此外,“国3”标准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求新车都加装车载诊断系统,这个系统能实时监测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一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3”限值,车载诊断系统就开始报警提示车主。 专家们预测,按照“国3”标准生产的车,成本有可能增加2000元到3000元,这主要源于车载诊断系统。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说,“国3”标准实施最大的挑战就是车载诊断系统,过去企业都没有接触,职能部门如何监管也是新课题。 据悉,“国3”标准还明确要求,汽车制造厂商不仅要保证新出厂汽车达到排放标准,还要对耐久性期间的汽车尾气达标负责。2007年7月1日以后上市的车,行驶里程8万公里以内出现尾气不达标的问题都得由生产厂家负责。 张建伟说,从前期调查的情况看,国内几大汽车厂家都有可能按时完成技术的升级换代,目前有些车型被引进时就能达到“国3”指标,只不过因国家没有要求,厂商只按低标准生产。另外,从现在颁布标准到正式实施,企业还有两年的准备期。 国家环保总局官员透露说,“国3”标准有可能提前在北京实施。目前北京市政府正在为此做准备,等待国务院批准。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对达到“国3”标准的车进行型式核准,并将定期发布符合“国3”标准的车型公告。 针对社会上“油品不能配套高标准排放车”的说法,环保总局的官员介绍说,“国3”标准还根据中国车用燃料的特点,规定了适合国情的燃油规格。张建伟透露说,石化部门专门制定了北京市的燃油标准,为北京提供适合“国3”排放标准的油。 罗毅说,虽然“国3”排放标准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更加严格,但距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很大差距,在实施时间上比欧洲晚了7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