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爱明27日北京报道】
统计显示城乡差别依然明显国家统计局统计表明,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8元,而同期农民现金收入人均967元,前者是后者的3倍。
据统计,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11.3%;扣除价格上
涨因素,实际增长8.6%。而同期农民现金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9%,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
在城镇居民收入中,人均工薪收入为216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73.5%;而农民同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382元,同比增长13.5%,占现金收入的39.5%。
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732元,增长15.6%,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和社会救济收入分别增长18.4%和15.5%;人均财产性收入为57元,增长11.3%。同期,农民转移性现金收入人均40元,增长21.4%;财产性现金收入人均28元,同比增长12%。根据统计,农民财产性、转移性现金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集体分配的股息和红利收入。
此外,统计表明,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83元,增长39.1%;而同期农民家庭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性现金收入人均386元,同比增长20.1%,从事二三产业生产经营得到的现金收入人均131元,同比增长9.2%。(28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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