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在26日举办的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虽然近几年我国金融风险呈整体下降趋势,但潜在的风险仍然较大,其中以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跨市场、跨行业三类风险尤为突出。
他指出,信用风险是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从账面上看,近几年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趋于好转,但相对于国际通行标准,目前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资
产率仍然很高,2004年底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为13.2%;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达到8%的法定监管要求。
操作风险多发则是我国金融业风险中的一个突出特征。从近几年我国金融业暴露出的有关操作方面的问题看,源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占了主体。“对近两年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案件分析表明,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来自于由管理层腐败、内部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以及金融诈骗等。”项俊波道。
人民银行最近防范和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实践表明,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正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新的不稳定因素,并且有上升趋势,尤其表现在以实业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所实施的资本运作方面。
据悉,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加快推动有关金融立法工作,包括:尽快促成《征信管理条例》的出台;积极参与并关注《企业破产法》和《刑法》条文的修改;认真配合做好《证券法》的修订;抓紧起草《反洗钱法》;进一步研究金融机构退出、存款保险、金融控股公司立法、资产证券化、委托理财等方面的法律关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