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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团聚天理所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傅旭明 实习生 唐彦也

  历史的切片

  “我们的丈夫是人,可我们是‘鬼’!”。上个世纪90年代末,来自河北农村的王美,在北京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过这样一句话。

  1996年的大年三十,是王美终生难忘的日子。她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决定结婚了,小伙子是个在皇城根下长大的北京人。

  但还是这一天,王美成了这个国家的“黑户”。为了回北京办理结婚手续,王美把户口从老家村里迁了出来。她和丈夫的想法很简单:嫁给了北京人,还可能回老家生活吗?!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样简单。

  “北京这边说了,人嫁过来可以,户口过来不可以。”之后不久,王美的身份证也过期了,于是她就彻底“黑”了。

  王美孩子出生了,王美和丈夫抱着新生儿来到北京居住地的派出所上户口遭到拒绝,“孩子的爷爷奶奶在北京,孩子的爸爸妈妈也在北京,孩子以后也不可能回农村了,为什么不给他上户口?”

  对方告诉他们,为了保证北京稳定有序的发展,必须限制外来人口。

  因为这样一句话,成就了千千万万个“王美”。据有关部门保守估计,当年中国人户分离的城镇“黑户”居民达1.05亿人,其中仅北京市就有82万人。这些生活在城市的“黑户”中,相当一部分是嫁给城市男性的农村妇女,北京人给这个群体取了一个直白的名字:“外嫁京”。而且因为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公安部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规定新生婴儿随母落户。这些“外嫁京”的下一代也将别无选择的“黑”下去。

  一缕匆匆掠过的阳光

  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主要规定: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志愿的政策;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投靠子女的老人可以在城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落户。户籍制度有了松动的迹象。

  当有人欣喜万分地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时,却兜头迎来一盆冷水:“谁说的?报纸电视有权管户口吗?”。很多地方并没有按公安部的规定执行,中央的精神到了地方再次变成了一纸空文。而从理论上讲,此时政策的变迁为孩子户口随父开辟了两条道路。

  一条是间接的,就是妻子调京。然而,这条路的门槛对普通人来说并不容易跨。因为目前解决调京人员只限于“北京市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和“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人员”等“特殊人群”,附加条件诸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市急需的人员”等等。

  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只能利用新生儿可以随父的新办法,直接把孩子户口挂在父亲户口上,但尽管公安部有规定,这种可能当时尚只存在于理论中。

  而北京市为解决“外嫁京”的户籍问题适时出台了“行之有效”的政策。该政策为:女方年满45周岁且是农业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北京。粗略算一下:如果按女性正常婚育年龄为23周岁算,一位45周岁的“外嫁京”的子女年龄至少在20周岁———他(她)不仅已经失去了接受家庭、学校教育与就业的最佳时机,而且那时已是成年人的他(她)已经丧失了随母迁户的条件。

  在这种背景下,漂在北京的人们为了下一代的将来,万般无奈下不得不八仙过海。有人通过各种关系把户口落在北京当地人家里,有人想办法请医院开证明说爱人病重,必须调京照料,更有绝的,花点钱到郊区找找关系,因为郊区死了人不需要马上销户,然后把自己的名字顶上。

  户籍一小步,中国一大步

  夫妻两地分居和小孩上学问题并不止中国有,其他国家同样有,但是横亘在人们面前的户籍制度却不折不扣地构成了“中国特色”,从农村娶媳妇到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户口,成了几十年来中国人最顽固的话题之一。

  然而,并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40年不变如铁板一块的户籍制度终于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

  2003年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孙明山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一档节目中指出,有的地方规定夫妻两地分居若干年后才能迁户口,这种做法确实不够人道,正在研究取消这样的限制,至少是除了特大城市,其他的中小城市能做到的就不要这样。

  他认为,夫妻分居的绝大部分人,事实上都已经生活在一起,不再是两地分居,取消了限制以后,也不会过多增加城市的负担。

  同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也承认,虽然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但“这项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他表示,老百姓从出生到死亡一辈子与户籍打交道,但是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个计划经济下是严格控制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特别是向大城市流动。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是放开大城市的户口迁移的问题,下一步将逐步改革。

  从高层的言论中,可以感觉到户籍制度改革的坚冰到了逐渐消融的前夜。

  此后好消息不断传来,2003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宣布了新的新生儿申报户口政策,新生儿终于可以监护人自选户口随父随母,原户口随母,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可以改随父在京入户……

  尽管,这项新政策还有诸如“被投靠人必须有合法的住房”等许多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尽管新政策出台不久,就传出“北京崇文区分局在办理未婚先孕所生的新生儿随户入户时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新闻;但毕竟是前进了一步,新规定公布后不到半个月就有19名新生儿和未成年人领到了北京户口。

  没有人期望一夜之间改变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户籍制度,也没有人期望一夜之间就克服中国具体国情所带来的种种阻力,但这并不能成为延宕改革的借口,改革注定要发生,因为亲人团聚是人性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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