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作假现象严重 地方领导干部随意修改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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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4:5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崔丽) 一些地方统计法制意识淡薄,作假严重,已成为《统计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200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今天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蒋正华说,检查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随意修改统计数据,直接违反《统计法》。浙江省宁波市某镇党委书记指使统计人员虚报2001年工业总产值4.63亿元,虚报额超实际值75%左右。重庆市某镇2004年上半年为了实现“双过半”目标,镇领导授意统计人员在调查对象上报的统计报表上直接修改数据,将某企业上报的500万元产值改为800万元;将某企业300万元产值变成3000万元。 检查组所到地方,群众对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预统计工作,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反映强烈。由于一些地方考核干部政绩简单与数字挂钩,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末位淘汰等,统计机构普遍感到压力大,数据“保真”难度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统计执法,对各类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对利用职权非法干预数据统计,特别是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荣誉和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要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及时查处曝光。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同时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统计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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